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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了啦。
不過還是感謝您的大力宣傳哦!
順便複習一下好文:
http://blog.pixnet.net/funp/post/16077679 :
http://blog.pixnet.net/funp/post/15679460:
還好,部落格名字只叫做「無聊記事」而已。
不過這篇還是一定要推的啦:
補充:
突然想起來,表妹在上次這篇出現過了喔?
但是,還是櫻桃包小姐比較讓人期待啊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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