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啊,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了啦。

不過還是感謝您的大力宣傳哦





順便複習一下好文:

http://blog.pixnet.net/funp/post/16077679 :


http://blog.pixnet.net/funp/post/15679460:


還好,部落格名字只叫做「無聊記事」而已。



不過這篇還是一定要推的啦:





補充:

突然想起來,表妹在上次這篇出現過了喔?


但是,還是
櫻桃包小姐比較讓人期待啊~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un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